本報訊(實習記者張宇 通訊員陳自喜)只因小於倒垃圾時 “瞥”了一眼醉酒的鄰居小剛,雙方發生爭吵打鬥,導致小於腿部、頭部多處受傷,花費數千元醫療費。日前房山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小於好房網、小剛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均有過錯,各自承擔一半事故責任。
  年齡相差僅一年的“80後”男子小於網站優化與小剛是多年鄰居。去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小於走出家門倒垃圾,正巧小剛在外喝了小酒回來,小於“瞥”了一眼對方。
  “你瞥我幹嗎?”小剛滿嘴酒氣對小於喊道。小於沒說話,低頭倒垃圾,但小剛卻不依不饒。小於氣憤地與小剛吵了起來。倆人沒吵幾句便拳腳相向。小剛用手打了小於的頭部、腿等處,造成小於身體多處受傷。當天晚上,小於被送到醫院診療關鍵字行銷,被醫院診斷為頭外傷神經反應等,花費5000餘元醫療費。
  小於西裝將小剛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葯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3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於與小剛作為鄰居,理應互諒互讓,和睦相處,但雙方產生口角後均未能冷靜對待,而且發生肢体衝突,致使小於人身受到傷害,故雙方對損害當鋪後果的發生均有過錯。因此小剛應按照其過錯比例對給小於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其具體比例根據案情酌定為50%,法院判決小剛賠償小於3392.5元經濟損失。J223  (原標題:只因多看了一眼鄰居互毆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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