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7日電(記者餘榮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審議《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根據該條例草案,北京將規定,配售型保障房實行封閉管理,房屋只能用於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改變房屋用途;確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
  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楊斌介紹,在實際工作中,出售型保障房準入條件嚴,可保障人群覆蓋面窄,投機牟利空間較大,容易引發社會分配不公問題,同時,由於售價低,與建設成本倒掛問題嚴重,政府投入大,保障家庭退出難,資源難以循環使用。
  條例草案規定,政府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租賃補貼,保障方式更加簡潔、清晰、明確。對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房家庭退出或者取得其他住房的,應當向區、縣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由產權人按照規定價格回購。  (原標題:北京擬禁配售型保障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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