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承斌
  奧運會游泳冠軍孫楊因興奮劑事件,曾被“秘密”禁賽三個月。這一禁賽事件,直到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11月24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而得以曝光。據公佈,孫楊是在5月17日全國游泳冠軍賽一次尿檢中,被查出使用了違禁藥物“萬爽力”(曲美他嗪),遭到從5月17日至8月16日禁賽3個月的處罰。同時,他在全國游泳冠軍賽上的1500米冠軍頭銜被取消,並被罰款5000元。
  據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趙健介紹,反興奮劑中心曾在7月舉行了一次聽證會,在該次聽證會上,孫楊對服用藥物進行了說明,稱自己使用藥物“萬爽力”是為了治療心臟不適,而無意使用這種藥物提高運動表現。
  面對風波 只能坦誠面對
  孫楊因興奮劑檢測呈陽性禁賽已期滿的消息被突然公之於眾,引得眾皆震驚。24日,孫楊在接受一位熟悉的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傷病的治療和服用藥物的情況,我是個白痴,只能按照醫囑服用藥物,是否服用了興奮劑,我真的不清楚。
  2008年11月,孫楊因感冒後出現了胸悶、心悸不適等癥狀,專家會診後認為孫楊存在心肌缺血情況,與感冒病毒感染損傷心肌有關,予以服用處方藥“萬爽力”以治療心肌缺血、保護心肌。其後幾年中,孫楊在大運動量訓練後偶爾會出現胸悶、心悸不適等癥狀,孫楊均按照醫生的建議服用“萬爽力”,癥狀改善明顯,對心髒的保護也較為理想。
  孫楊認為,自己所有的治療都是在專家的指導下進行,是否涉及興奮劑,自己都不太明白,不過,面對此次風波,自己只能坦陳相對。
  業內不解 處罰反差巨大
  對孫楊在興奮劑檢查中出現陽性,被禁賽三個月的處罰,四川一位泳壇人士認為,依據國際慣例,這一處罰與體壇興奮劑處罰反差巨大,並不符合常理,有些令人不解。他表示,很顯然,在對孫楊處罰背後,涉及到了很多敏感問題,有些冷處理的味道。
  其實,中國游泳選手此前也有服用禁藥被禁賽的先例。2012年,李哲思因服用禁藥,這位14歲時就獲得2009年羅馬游泳世錦賽冠軍的年輕選手被國際泳聯禁賽兩年,並因此失去了參加倫敦奧運會的資格。如今,孫楊卻只被禁賽三個月,雖然他的藥檢問題只是在國內比賽中發生,不過看起來也不太符合常規,很明顯,孫楊作為奧運會冠軍,受到了特殊待遇和重點的照顧。
  孫楊“服藥”不申報成迷局
  運動員服用藥物,即便涉及違禁藥物也不一定就會被處罰。當檢測發現孫楊A瓶樣品出現陽性時,讓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官員最大的迷惑是:“為何在治療時沒有申報?!”
  按照反興奮劑規定,當在興奮劑檢測A瓶樣品出現陽性結果時,運動員還有開啟B瓶和參加聽證會的權力,如運動員因收集證據等原因要求延期聽證,費時更可能超過3個月。
  24日,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趙健,對孫楊“涉藥”事件的部分敏感問題做出瞭解釋。他說:“中國游泳協會對孫楊做出處罰決定時,恰逢南京青奧會,之後又是仁川亞運會。反興奮劑中心不僅參與了這兩個大型運動會的興奮劑檢查和檢測工作,還承擔全國各省(區、市)運動會的委托檢查,二、三季度檢查數量高達9900例,相關檢查、檢測統計數據近期才完成,並根據慣例予以公佈,這符合世界反興奮劑規定。”
  趙健認為,按照有關規定,運動員在接受治療時,可以對使用藥物進行申報,以防出現陽性結果後被“誤判”。但遺憾的是,無論是孫楊還是隊醫巴震,都未能在藥檢時聲明用藥情況。
  (原標題:孫楊“涉藥”被“秘密”禁賽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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